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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中小型维修工程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18-12-13 09:36:34 阅读:8899 来源:总务处、保卫处(合署)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小型维修工程管理办法(暂行)

皖电大办〔201620

为加强学校中小型维修工程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对维修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 管理职责

1、总务处是学校主管维修工程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各类维修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1)总务处依据学校批准的维修项目,编制计划任务书、经费预算(控制价)(零星维修工程由总务处组织编制;小型、中型维修项目由监察审计处牵头委托具备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制。)、项目监控(包括材料主材价格的控制)、提出工程技术及质量要求。

2)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造价、工期严格把关。

3)对施工过程实行监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问题。

4)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维修工程的竣工验收,汇总工程结算资料送校监察审计处审计,并将维修工程资料及时整理归档移交校档案室。

2、监察审计处负责对维修工程招标采购、经济签证、合同履行等过程监督及工程审计工作,督促规范工程实施。

3、财务处负责资金的预算、督促预算执行、严格资金支付,做好资金结算工作。

二、 维修项目的申报、立项、采购程序

(一) 申报程序

1、全校各部门一般在上年度的6月份提出下一年度的各类维修工程项目,均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出维修要求或图表介绍,送交总务处。

2、总务处根据报告内容,在年底前编制下年度全校的维修计划,报学校审批后,有计划的安排维修。

3 以下特殊情况可边施工边上报分管校领导。

1)临时性的紧急工程。

2)校区内遇到突发性直接影响到学校正常教学、办公或安全的抢修工程(如水管爆裂、电缆损坏、配电设备抢修等)。

()立项程序

1、造价在10000元以下的维修、改造、装饰、建设等零星维修项目,由总务处报分管校长审批后立项。

2、造价在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维修、改造、装饰、建设等小型维修工程,由总务处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后立项。

3、造价在50000元以上尚未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的中型维修工程,由总务处报校领导审批,再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立项。

(三)中小型工程项目采购程序

110000元以下零星维修项目由总务处组织相关部门询价、洽谈,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210000-50000元小型维修工程按规定程序由校采购办牵头组织校财务处、校监察审计处、总务处及相关部门通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采购,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350000元以上中型维修工程按规定程序由校采购办组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数额较大或有特殊要求、需要实行正规监理的项目,由校采购办组织监理单位的采购,签订监理合同。

4、总务处提供维修工程计划任务书及其他采购需求、校领导批示或校长办公会议纪要,监察审计处提供预算(控制价),采购办牵头组织招标。

具体按照《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零星采购实施办法(试行)》及学校财务报销有关规定执行。

三、施工管理

1、总务处依据施工合同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2、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图纸或维施方案进行施工,按照有关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保安全、保质量、保工期。

3、施工单位应服从校方工地代表、监理单位的管理。

4、工中,校方工地代表应严格执行双方签定的合同各项条款。

5、施工中,校方工地代表、监理公司将按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如有不按图施工或存在质量问题且拒不及时纠正的,校方工地代表、监理公司应及时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单”。

6、施工单位必须文明施工,爱护学校的各类设施,不得乱堆建筑垃圾、污染校园环境,废水应经下水管道排放,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较大工程应采取封闭施工,确保校园内施工安全。

7、工程竣工应做到工完场清。

四、工程变更及经济签证

1 工程施工过程中需按图施工。严格规范工程变更管理,确需变更的,须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经监理公司、总务处及监察审计处签字确认。工程变更及签证应即时办理,不允许后补。未经上述程序批准的变更及经济签证无效,不列入决算。

2、发生5000元以下的设计变更、签证时,需在监理公司、总务处、监察审计处论证后报分管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的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五、 竣工验收、结算

1、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结束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提出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验收由总务处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校使用部门、监察审计处、采购办派员参加。

2、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10日内向学校提交工程决算资料。

3、决算资料报送总务处后,经总务处初审、整理、签章后,报送学校监察审计处审计;监察审计处审计后出具审计报告,总务处据此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财务处审核付款。

六、资料归档

总务处应按照完整、有序、有效的原则,按照项目执行时间顺序,在结算审计结束后两周内,对维修资料进行整理、分类,与校档案室办理移交手续。

 

附: 1、安徽电大中小型维修项目申报表;

            2、安徽电大中小型维修工程变更申请表;

            3、安徽电大中小型维修工作流程图。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4月6日
附件:附件1: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中小型维修项目.docx
附件:附件2: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中小型工程变更审批表.docx
附件:附件3: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中小型维修工作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