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校自主微课录播室的规范管理、有序开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自主微课录播室位于远教大厦1208室,是服务我校教师自主录制微课资源的专用共享录播室,我校教师均可申请使用。
第二条 使用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进行与资源录播无关的事务。
第三条 使用者应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要求,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爱护设备,防止异物或液体损坏设备。用完后及时通知学习资源中心研发部工作人员。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故障及时联系学习资源中心研发部。
第四条 自主微课录播室的计算机属共享使用,任何人不得设置个人密码,不得修改配置,对存储在自主微课录播室计算机里的录制成果及个人文档自行备份、自负其责。
第五条 每次使用时,使用者均需填写《使用记录表》。
第六条 未经许可,不得私自移动设备位置、更改设备设置,不得将设备带出自主微课录播室。
第七条 自主微课录播室的管理由学习资源中心资源研发部负责,联系电话63634643。
第八条 学习资源中心研发部管理员每次开关门时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
第九条 使用自主微课录播室需提前向学习资源中心研发部预约,并按照约定的时间使用。
第十条 未尽事宜由学习资源中心研发部负责解释。
学习资源中心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