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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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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采购计划申报流程

发布时间:2018-10-18 01:31:43 阅读:11853 来源:总务处、保卫处(合署)

    校内部门确因工作需要采购未申报年度采购计划的各类货物设备时须申报追加年度采购计划,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申报部门向学校提交采购报告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报告内容须说明采购缘由,明确采购货物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主要技术参数,列出采购所需的经费预算。

    二、申报追加使用科研经费的采购项目时,采购报告在提交校领导审批前须先由科研处审核签署意见,科研处审核同意申报时须在审核意见中注明该科研项目可用于此次采购的科研经费数额。

    三、经校领导批准的追加采购报告交由总务保卫处负责人批转资产管理部门列入年度追加采购计划,并负责将追加采购计划移交学校招投标管理与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