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各分部、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开放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办学体系健康发展,加强学习中心建设,规范学习中心管理,做强基层办学组织,总部研制了《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学习中心是办学体系的最末端单位,也是开放教育办学的落脚点、制定政策的出发点、管理的风险点;请各分部、学院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学习中心设置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报总部备案。国家开放大学总部与办学体系各单位协同运作、共同促进学习中心高质量发展;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总部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鲍赟力、刘博佳
联系电话:010-57519567、57519566
电子邮箱:zhaoshb@ouchn.edu.cn
国家开放大学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