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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合防[2022]29号)

发布时间:2022-04-29 08:17:23 阅读:488 来源:宣传部、统战部(合署)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合防[2022]29号


鉴于我市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阶段,为保障市民度过一个安全有序祥和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五一”不休假。同时,要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力量,严格工作纪律,待疫情稳定后,相关人员可视情调休。

二、倡导市民非必要不离肥,自觉做到不聚集、不聚餐。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如有确需离肥者,要严格按程序报批,谁批准谁负责。

三、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正常放假,烦请家长和孩子非必要不离肥、不聚集。校领导和教职工要带头留肥过节。

四、建议所有在肥高校“五一”不放假,可延至暑假补休。如有高校放假的和教职工确需离肥的,须按规定程序报批,谁批准谁负责。

五、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敏感地区来(返)肥人员,要实行集中健康观察。对于来(返)肥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况,可继续通过12345热线报备,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就医购药。低风险地区来(返)肥人员凭“两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免费核酸采样,无须等检测结果出来即通行。

六、为有助于疫情防控,所有公共性活动场所、经营性场所严格落实扫场所码、“两码联查”、戴口罩,旅游景点、电影院、游泳馆、健身房、网吧等自行决定是否营业,如营业必须严格实行“预约、限流、错峰”等各项防控措施,如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将责令其停业整改。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