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
(一)作为学分认证的证书或实践经历,其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认证课程的相应要求;
(二)学前教育本科专业规则中规定的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免修免考;
(三)经审核允许进行学分认证的课程,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成绩按“良好”记载。
二、认证条件
(一)参加国家统一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可替代本专业的两门选修课“教育学”和“心理学”。
(二)参加国家统一的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小学教师资格证,可替代本专业的两门选修课“教育学”和“心理学”。
(三)参加国家中高级保育员资格考试,获得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可替代本专业的一门选修课“儿童家庭与社区教育”。
(四)参加国家中高级育婴师考试,获得中级或高级育婴师证,可替代本专业的一门统设课“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或 一门选修课“儿童家庭与社区教育”。
(五)其他条件
1、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且在幼教机构工作过三年及以上,非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且在幼教机构工作五年及以上。(4分)
2、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且在幼教机构工作过一年以上三年以下,非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且在幼教机构工作三年以上五年以下。(3分)
3、取得过幼教领域区级以上获奖证书。(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4、取得过幼教领域市县级以上获奖证书。(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5、取得过幼教领域厅局级以上获奖证书。(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6、取得过幼教领域部级获奖证书。(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情况一:总分4—7分可申请一门专业课程学分认证。以条件3、4、5、6作为申请条件所获奖项必须与课程内容相关。
情况二:总分8—11分可申请两门专业课程学分认证。以条件3、4、5、6作为申请条件所获奖项必须与课程内容相关。
情况三:总分12—15可申请三门专业课程学分认证。以条件3、4、5、6作为申请条件所获奖项必须与课程内容相关。
情况四:总分16分及以上最多可申请四门专业课程学分认证。以条件3、4、5、6作为申请条件所获奖项必须与课程内容相关。
三、中高级育婴师证与“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认证标准
(一)中高级育婴师学习成果信息表
1.名称 | “中高级育婴师”证书 | ||
2.应用范围 | 各类儿童教育和保育机构、儿童家庭教育咨询与服务系统、师资培训等部门。学历教育学前教育本科。 | ||
3.成果说明 | 知识 | 技能 | 对知识和技能的运用 |
l 婴儿发展生理方面的变化。生理方面:身高、体重、器官的增长。 l 婴儿发展心理方面的变化。心理方面:语言词汇、记忆力、认知、推理和社会交往能力。 l 婴儿发展中新特征获得的表现。在学习过程中,婴儿会逐步拥有一些新的能力,如好奇、好问等。 l 儿童生长速度与年龄的关系。 l 婴儿教育的特点及婴儿教育的原则。
| l 生活上,熟练对婴幼儿进行合理的生活照料:饮食上,饮水上,睡眠、二便、三浴上,居室、个人、四具的卫生上。 l 日常生活的保健与护理,熟练婴幼儿的生长监测、预防接种、常见疾病护理、危险因素识别、预防铅中毒等等。 l 教育上,能够对婴幼儿进行动作技能训练、智力开发、社会行为及人格的培养,以及针对特殊的婴幼儿实行个别的教学计划。 | l 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将教育灵活地渗透到一日生活中。 l 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契机,对婴幼儿进行随机教育。 | |
4.备注 |
(二)“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学习成果信息表
1.课程名称 | 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 | ||
2.学历层次 | 本科 | ||
3.学科 | 教育学 | ||
4.专业 | 学前教育 | ||
5.原始学分 | 4 | ||
6.内容 | 知识 | 技能 | 对知识和技能的运用 |
●学前儿童的解剖生理特点和各系统卫生保健知识 ●学前儿童生长发育规律及影响因素 ●学前儿童心理健康标准及常见心理问题成因表现 ●学前儿童的营养需求和合理膳食要求 ●学前儿童生活与教育过程的卫生原理 ●学前儿童常见生理疾病的基本知识 ●学前儿童意外伤害诱因及幼儿园安全要求和一般急救方法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幼儿园建筑与设备卫生要求 ●特殊儿童的特点及一般养护卫生知识 | ●能依据学前儿童解剖生理特点,采取恰当的保健措施。 ●能对幼儿生长发育指标进行测量,做出正确评价。 ●能对幼儿常见心理问题进行诊断、预防和一般矫治。 ●能恰当分析和评价幼儿园的膳食,科学编制幼儿食谱。 ●能根据卫生原理科学安排组织幼儿的生活及活动。 ●能判断和预防幼儿的常见疾病,掌握一般护理技能。 ●能积极预防幼儿意外事故的发生,恰当处理意外伤害。 ●能对学前儿童开展安全教育 ●掌握健康检查、预防接种、消毒、隔离等方法 ●能为幼儿创设安全、卫生的环境 ●学前特殊儿童的保育 | ●具有扎实的保育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适应保教发展要求,能够有效地开展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和安全教育等工作。 | |
7.备注 |
(三)中高级育婴师证与“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学习成果比对表
差异分析 学习成果 | 相同部分 | 不同部分 |
中高级育婴师 | l 能依据学前儿童解剖生理特点,采取恰当的保健措施。 l 能对幼儿生长发育指标进行测量,做出正确评价。 l 能对幼儿常见心理问题进行诊断、预防和一般矫治。 l 能恰当分析和评价幼儿园的膳食,科学编制幼儿食谱。 l 能根据卫生原理科学安排组织幼儿的生活及活动。 l 能判断和预防幼儿的常见疾病,掌握一般护理技能。 l 能积极预防幼儿意外事故的发生,恰当处理意外伤害。 l 能为幼儿创设安全、卫生,有利于健康的环境。 l 学前特殊儿童的保育。 | l 育婴师侧重于针对年龄较少的婴幼儿,更加注重生理上的保养。 l 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侧重于针对3-6岁幼儿,更加注重保育和教育。 |
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 | ||
比对结论 | “中高级育婴师”证所要求的知识、能力与《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课程中对知识与能力的要求基本一致,因此两者可以进行转化,学生需要完成任务以证明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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