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奥鹏学习中心、各位相关毕业生: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闽师网继职〔2020〕2号)第七条规定:“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本细则规定条件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提交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请符合条件的相关毕业生于2021年11月30日-12月6日登陆校学位管理系统完成学士学位申请工作,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关于2021年下半年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docx
奥鹏远程教育中心 学籍管理部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