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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0 09:23:29 阅读:1791 来源:招生与体系建设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合署)

各市级开放大学,广德、宿松开放大学,省校开放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引导、示范作用,激励安徽开放大学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生函〔2023〕11号)文件精神,依据《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皖开大党〔2023〕10号),即日起启动2023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2023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提出的要求,认真做好评选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并加强对评选工作各环节的跟踪、监控和反馈,确保评选程序的规范性和评选结果的公平与公正。

人:储桂香、王丽

通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3号安徽开放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话:0551-64656279

电子邮箱:XSC@ahtvu.ah.cn

附件:2023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安徽开放大学

2024年3月7日

附件

2023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为保证2023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序和规范开展,根据《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目的

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克服困难、刻苦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二、评选范围

安徽开放大学18个市级开放大学、广德、宿松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三、奖励对象

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安徽开放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入学一年以上。

四、奖学金来源

    1.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

2.2023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由安徽开放大学专项拨款。

五、推荐名额

奖学金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2。

六、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注:同时提交电子版)。

2.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个人申请表(附件4)。

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候选人成绩单需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同时在右下角需注明已获学分的课程平均成绩和已获学分百分比,并加盖学籍审核部门印章。)。  

4.奖学金候选人1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打印或贴在申请表上)。

5.奖学金候选人入学后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6.特别优秀候选人材料(注:同时提交电子版)。

各相关单位从推荐候选人中选择1-2名特别优秀候选人,将上述材料,连同事迹介绍和一张5寸彩色生活照(电子版)等材料报送省校。事迹介绍在2000字左右,内容主要包括:在读期间突出的学习表现、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及所获奖励情况等(要求有具体事例)。

(二)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采取网上申报,无需提供纸质材料。通过系统网址平台: https://t.cn/A6YufYxI,填报候选人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2023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事迹材料并保存。候选人完成网上申请后,由参评单位管理员审核学生信息并以图片形式上传教务管理软件打印的成绩单至平台。网上申报可以由学生本人申报,本人同意也可以由班主任、工作人员代为填报。

七、时间安排

(一)20243月中旬,省校印发文件布置奖学金评选工作;各参评单位3月20日以前向省校上报本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及成员名单、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各参评单位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学员申报,并于20244月15日以前报送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报有关材料和完成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网上审核、推荐、公示工作。

(三)4月下旬省校组织评审。确定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国家开放大学;确定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四)20245月至6月,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并确定获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学生名单,7月,国家开放大学和安徽开放大学拨付奖学金款项到各市级开放大学,并发放奖学金证书。10月底前,完成奖学金发放工作,11月1日前,各参评单位向省校提交奖学金发放过程材料(照片、学生获奖感言及宣传报道等)。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请各参评单位按照《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要求,并按照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额组织实施评选工作。同时,各参评单位要确定一名校领导专门负责奖学金评选工作,要将职责落实到相应部门并安排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奖学金初审和推荐工作,避免因工作疏漏浪费本校奖学金名额。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将减少推荐名额,直至取消推荐资格。

(二)规范操作。各参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奖学金评审、发放等环节的跟踪、监控和反馈,要及时公布意见反馈和监督举报方式,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对奖学金的使用管理,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参评单位在奖学金评选、发放等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奖学金名称,不得擅自印制证书改变奖学金设立单位;要统筹安排各类奖学金评选,避免奖学金过于集中。

(三)加强宣传。省校印发对获奖学生的表彰决定,各参评单位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宣传,发挥奖学金引领和激励作用,扩大奖学金的社会影响力。要及时在学校网站上适时发布奖学金申请、评审、公示、评选结果和发放的相关信息;发放过程中应结合本校情况举行发放仪式;要注意评审过程中材料的收集(如表彰现场照片、奖学金获得者获奖感言等)。

省校及各参评单位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对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九、几点说明

(一)奖学金参评单位推荐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中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将从本校或其他分校推荐的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候选人中遴选替补进去;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候选人缺少的名额将不进行补充。

(二)本次奖学金的评选只接受一次材料的上报,对不符合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候选人按照上述评选原则进行调整。

(三)规定时间内未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通过智慧资助平台网上申报(登陆系统网址平台: https://t.cn/A6YufYxI),仅提供电脑端操作;安徽开放大学智慧资助平台管理员由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负责,平台用户名和密码同优秀毕业生申报平台,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不再另设置。

十、奖学金发放方式

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拨付到省校后,省校将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拨付到各市级开放大学,委托各市级开放大学将奖学金及证书发放给获奖学生。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