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处室: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2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227号)
2.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8〕388号)及附件表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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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