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电大党办〔2016〕89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有效措施。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有关规定为依据,以党的作风建设为重点,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目标,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查找差距,分析原因,督促党员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永葆先进。
二、评议对象
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
三、评议内容
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
四、评议等次
评议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预备党员需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宜评为优秀党员,对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不作组织讨论;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也应参加民主评议,但不作组织鉴定。
五、方法步骤
1.学习教育。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新形势下党员的党性教育,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
2.自我评价。要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并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是否合格的自我认定,填写《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报党支部审核。
3.民主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每名党员在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并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填写《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2)。党内互评后,要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外群众意见。
4.组织审定。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在本人总结、党内评议和征求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评议等次。评议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评议等次为优秀的须从严把握,由所在党支部提供2000字以上的先进事迹材料,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所在党总支审核通过后,报校党委审批。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
六、评议时间
2017年1月20日前完成。
七、具体要求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将《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附件3)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和《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2)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留存备查。今后,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形成制度。
附件:1.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3.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
中共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