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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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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9 01:33:52 阅读:1406 来源:组织部、人事处(合署)

各单位、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共分为三类,分别是:

1.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2.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

3.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自筹解决。

二、推荐名额

1.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2名;

2.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5名

3.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6名。

以上项目,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经获得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类项目。其中,已经获得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的,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所含三类项目均不能申报。

三、推荐申报条件

(一)“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申请人应是高校校级(含)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已主持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需进一步开展延伸研究,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时主要提供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的创新性成果。

(二)“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和5年以上高校教科研工作经历(博士3年),一般应是学校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时主要提供近3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及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的良好业绩。

(三)“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5年以上高校教科研工作经历,具备讲师以上职称和硕士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时主要提供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的良好业绩。

其他条件要求依据《2020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执行。

、推荐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应将政治素质作为首要要求,将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将立德树人作为核心追求,把好申报人选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并在推荐报告中逐人说明师德及政治表现情况。

(二)申报人需按要求填写对应项目的《申请表》、《项目申报汇总表》,同时提供相应的附件支撑材料,其中教学、科研业绩等复印件材料需由所在教学学院、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审核验印;

(三)经审核验证盖章的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合并双面打印装订成一册,同时提供扫描的PDF版(请将每个人申报表签字盖章后和附件材料合成一个PDF文档,并按“学校名+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

申报人材料需2月10日前报送人事处,相关材料纸质、Word、Excel和PDF版同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方方、焦洁;联系电话:0551-63636051;邮箱:ahddrs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2020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及附件材料

附件下载.rar

                      人事处

                            2020年1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