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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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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9 08:51:14 阅读:1920 来源:组织部、人事处(合署)

各分校、广德学院、宿松学院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13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机构要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认定工作,认定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校人事处,由省校向省教育厅统一报送。

二、要认真传达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在开展认定工作过程中,严格审核申报人的资格和条件,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到宁缺毋滥,确保认定质量。

三、请各校1220日前安排专人按要求(详见附件4)报送材料至省校人事处进行现场审核。相关证书材料原件由分校查验核准,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请各分校按时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文件、附件也一并通过OA平台发送各校,请注意查收。

联系人:李方方、朱悦联系电话:0551-63636051。

 

附件:

1.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131号)

2. 2021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3. 2021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

4. 报送材料清单

5. 其他材料

(附件下载:附件.rar)

安徽开放大学人事处

20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