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参加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10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条件
根据《通知》精神,本次评奖仅面向教育科学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我校限报1项成果。具体请详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网址: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615170338593459)。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8份(3份原件,5份复印件),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二)参评成果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三)有关证明材料3套(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纸质材料由申报人直接报送至科研处,《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版发送至:bil@ahtvu.ah.cn。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磊 电话:0551-63659477 E-mail:bil@ahtvu.ah.cn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