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安徽开放大学 - 科研处(现代远程教育研究所)!今天是:2024年04月20日 14:29:52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国家开放大学2019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8 07:27:29 阅读:801 来源:科研处、现代远程教育研究所

校内各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国家开放大学2019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国开研〔2019〕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专项课题主要为工作研究,资助对象为就分部的重点工作开展的研究,鼓励针对某一研究主题开展持续滚动研究,同一主题资助不超过三次。


2.专项课题申请人需具有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3.专项课题不设子课题,鼓励各分部和总部各部门联合组建研究团队。


4.加强文献综述和实践调研,避免低水平重复,产出针对性成果。


二、经费资助


本年度专项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5万元/项。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国家开放大学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个人直接提交纸质原件一式两份至科研处,配套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bil@ahtvu.ah.cn


2.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照推荐限额(2项),向国开科研处推荐申报项目。


四、结题要求


1.专项课题最终成果均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结题,由国家开放大学科研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成果鉴定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


2.专项课题研究须在约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最长不超过2年。国家开放大学科研管理办公室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5日前后组织专家评审,请于上述月份之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填写《国家开放大学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提交研究总报告和成果公报等,配套电子版通过科研管理系统提交。


3.专项课题应出版著作1部,或在CSSCI来源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或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至少提交1篇决策咨询报告、至少开展1次调研、召开1次专家咨询研讨、举办1次成果公开报告会,上述活动记录须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中该课题下的“项目文件”中。


4.专著或论文发表须独家注明国家开放大学“课题类别 + 课题名称 + 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或注明多家资助机构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5.课题负责人至少为一篇代表作(著作、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与研究主题无关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五、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9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磊  电话:0551-63659477   E-mail: bil@ahtvu.ah.cn


 

附件:国家开放大学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2019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