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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8 09:51:03 阅读:2089 来源:开放教育学院办公室

各班级、专业辅导员、学员:

    根据皖电大学〔2019〕1号《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我院获准参加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为了做好国家开放大学和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按照《安徽电大参加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和《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评选。注:在细则中第四项评选条件第六条中获得所在教学点的相应奖励系指获得学院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参加院以上各类竞赛所获奖励;所在单位的相关奖励系指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授予奖励(不含单位内的部门奖励)。    

    二、奖学金类型、奖励对象、奖励金额

    奖励对象: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各专业本、专科在读学生。截止201812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一)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

    1、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锐意进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其他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并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帮助和带动他人共同学习。

    3)入学一年以上,已获得毕业总学分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不包括补修课程学分)。已经获得过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再获得30%以上的课程学分。

    4)学习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5)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奖励,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不受奖学金分配名额限制且可适当放宽第二条第三、第四款中所列条件要求。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奖项也视为省级奖励。

    2、奖励金额:1000

(二)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

    1、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能熟练使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积极参加网上教学和面授课教学活动,出勤率高;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在同学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5)入学一年以上,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已经获得过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的必须在原来基础上再完成3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

    6)学习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2、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电大学习期间,表现优异,曾获得所在教学点的相关奖励。

    2)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在读期间获得所在单位的相关奖励。

    3)在读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者,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并不受名额限制。

    3、奖励金额:500

    三、名额分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已开课程学分所占比例实际,我院本次参评对象为2017年春、2017年秋入学的开放教育学生。 班级人数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班,小班的合计人数达30人以上(含30人)推荐1名候选人,班级人数在30人以上50人以下(含50人)推荐1名候选人,班级人数在50人以上推荐2名候选人。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之间不能同时兼得。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市级奖励者,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不受名额限制。(具体参见皖电大学【20191号文)

    1.班级初评。各班级于41日以前上报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2.学院初审。开放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学员提交材料的初审和候选人推荐工作。对推荐奖学金候选人在学院宣传栏进行公示。

    3.省校评审。4月中旬省校组织评审,等额确定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国家开放大学。

    4.证书、奖学金发放。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终审并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名单,20197月发放奖学金证书、拨付奖学金款项。9月须完成奖学金发放工作。

    五、评选程序

    1.各专业辅导员要在本班级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

    2.学生个人按照条件自行申报,获单位奖励的要提供获奖证书原件(辅导员核验)并提交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电话;

    3.辅导员进行初审,并在班级对申报学生进行民主推荐,在此基础上上报学院。需提交材料为:

    1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2018年度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32018年度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4)奖学金候选人的两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5寸彩色生活照(均需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照片)(申请表上不需粘贴);

    5)奖学金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6)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2000-2500字左右)主要应包括:电大在读期间突出的学习表现、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及所获奖励情况等(要求有具体事例)。国家开放大学将集中对特别优秀的候选人事迹进行重点宣传(不准抄袭)。

     4.开放学院对各班级上报候选人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由评审小组评选确定我院奖学金候选人名单,上报省校。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设立奖学金,对于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完成学业,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校风、学风建设;对于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别是更多关注学生及学生的学习,促进学习模式的探索;对于增强电大系统凝聚力和学生归属感,提升电大的学校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希望各专业辅导员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选。

    2.规范操作。奖学金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专业辅导员要准确把握试点政策,并把试点工作职责落实到实处。要规范操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填写材料不规范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3.加强沟通联系。对于评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开院办公室取得联系。

    通讯地址:合肥市九华山路3 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01

    办公电话:0551-63630129

    电子邮箱:568976451@qq.com

    联系人:汪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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