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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11:11:19 阅读:2475 来源:开放教育学院办公室

各班级、专业班主任、学员: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皖开大学〔2023〕1号)精神,我院拟参加2022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按照 《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进行评选。其中,在评选办法中第四章奖学金申请条件第十一条中获得学校相关奖励的系指获得学院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参加院以上各类竞赛所获奖励;所在单位相关奖励系指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授予奖励(不含单位内的部门奖励)。    

二、奖励对象、奖学金种类、名额分配原则 、评选条件和奖励

(一)奖励对象

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截止202212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二)奖学金种类

1.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

2.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 。

以上两类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当年被推荐为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经国家开放大学评审未获评的,可直接获评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

(三)名额分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已开课程学分所占比例实际,我院本次参评对象为2021年春、2021年秋入学的开放教育学生。班级人数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班,小班的合计人数达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30人)推荐1名候选人,班级人数在30人以上50人以下(含50人)推荐2名候选人,班级人数在50人以上推荐3名候选人。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市级奖励者,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不受名额限制。(具体参见学校通知)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锐意进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其他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并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帮助和带动他人共同学习。

3.入学一年以上,已获得毕业总学分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不包括补修课程)。已经获得过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再获得30%以上的课程学分。

4.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的,学习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申请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的,学习成绩优良,其中开放教育学生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5.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奖励,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申请国家奖学金不受奖学金分配名额限制且可适当放宽3、4中所列条件要求。在读期间获得市(厅)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者,申请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不受奖学金分配名额限制且可适当放宽3、4中所列条件要求。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奖项也视为省级奖励。

市(厅)级奖励是指市级党委、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奖励,市级党委或政府各局、委、办等部门授予的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类似奖项也视为市(厅)级奖项。

6.奖励

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发放荣誉证书,每生奖励金额1500元;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发放荣誉证书,每生奖励金额500元。(具体奖励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时间安排

1.班级初评。各班级于410日以前上报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2.学院初审。开放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学员提交材料的初审和候选人推荐工作。对推荐奖学金候选人在学院宣传栏进行公示一周。

4月20日以前报送我院的奖学金有关材料。

3.省校评审。4月下旬省校组织评审,确定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国家开放大学;确定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4.证书、奖学金发放。2023年5月至6月,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终审并确定国家开放大学获奖学金学生名单,20237月发放奖学金证书 ,10月底前完成奖学金发放工作。

5.收集材料,宣传报道。11月1日前,按照要求向校提交奖学金发放过程材料(照片、学生获奖感言及宣传报道等)

四、评选程序

1.各专业班主任要在本班级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

2.学生个人按照条件在班级内自行申报,获单位奖励的要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班主任核验)并提交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电话;

3.班主任进行初审,对于本班申报的学生,认真对照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班级内进行民主推荐,优中选优,确定推荐的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班主任协助组织本班的奖学金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相关材料收集上报工作。

4.开放学院对各班级上报候选人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由评审小组评选确定我院奖学金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校。

五、材料报送和要求

1.申报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需提交材料要求:

1)2022年度国家开放大学金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2)2022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学院教务部门提供,学生不用提供)

(4)奖学金候选人的两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打印或贴在申请表上)、一张5寸彩色生活照(电子版);

4)奖学金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5)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2000字以内)主要应包括:开大在读期间突出的学习表现、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及所获奖励情况等(要求有具体事例)。

(6)特别提醒:申报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的学生要求在网上申报,申报网址系统网址平台:https://ebn.life/W54BY,报送材料要求提交纸质及电子材料。

2.申报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提交材料要求:

(1)候选人采取网上申报,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登陆系统网址平台:https://ebn.life/W54BY,填报候选人基本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照片、2022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候选人事迹材料并保存。网上申报可以由学生本人申报,本人同意也可由班主任、工作人员代为申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设立奖学金,对于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完成学业,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校风、学风建设;对于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别是更多关注学生及学生的学习,促进学习模式的探索;对于增强开大系统凝聚力和学生归属感,提升开大的学校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希望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选。

2.规范操作。奖学金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班主任要准确把握试点政策,并把试点工作职责落实到实处。要规范操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填写材料不规范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3.加强沟通联系。对于评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开院办公室取得联系。

通讯地址:合肥市九华山路3号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01

    办公电话:0551-63630129

    电子邮箱:568976451@qq.com

    联系人:汪劲林

附件:

12022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2.2022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空白)

3.2022年度奖学金申报材料说明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奖学金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