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事务与合作发展部
1、协助教育厅主管部门开展园区制度建设;
2、协助教育厅主管部门开展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中心和公共支持服务体系建设;
3、协助教育厅主管部门开展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推进、教学过程质量评价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4、协助教育厅主管部门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计划”实施;
5、负责继续教育政策分析、教学模式改革和园区建设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6、负责与深度合作高校保持联系,沟通落实合作内容,协助其他科室处理合作实施中的问题;
7、协助做好电大系统内学历继续教育协调联系工作;
8、负责联系园区内其他省属本科高校,掌握需求,拓展深度合作高校工作;
9、负责创新与高校合作模式,及时总结现有合作模式成果,不断探索新的合作模式;
10、负责联系引入省内高职学院、独立设置成人专科高校,拓展合作高校与入驻高校;
11、负责联系引入省外高校,拓展园区服务区域范围;
12、负责拓展非学历教育项目,拓展园区服务内容;
13、协助开展校企合作,负责园区平台向省外拓展,拓展服务类型;
14、协助引入课程资源,拓展课程超市服务内容;
15、协助做好部门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负责起草有关文字材料;
16、负责部门档案管理工作、部门公章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做好保密工作;
17、协助做好园区推广宣传工作,负责部门主页、园区首页有关栏目的维护更新工作;
18、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教学服务部
1、制定并完善教学支持服务工作相关制度;
2、为园区高校开展在线教学准备、实施和过程提供支持服务;
3、为园区高校开展课程管理、成绩管理、学籍管理等教务管理提供支持服务;
4、推进资源共建共享,为园区高校提供资源服务;
5、为园区高校教师开展在线教学提供支持服务;
6、为学习者在线学习提供支持服务;
7、为园区高校管理人员开展教学管理提供支持服务;
8、开展问卷调查、平台应用数据分析,进行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研究工作;
9、根据园区高校需要,开展针对高校师生的平台应用培训工作;
10、会同园区高校核对相关数据,为高校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11、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技术服务部
1、依据平台建设方案,制定平台建设工作计划。
2、负责组织研讨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及各模块的功能需求;
3、负责汇总、整理、撰写平台的详细功能需求方案;
4、负责联系软件开发单位进行功能需求的磋商与协调;
5、负责督促平台的建设进度与建设质量,并及时对平台的新功能进行测试;
6、负责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平台运行稳定;
7、负责与学校技术部门、软件开发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平台开发及使用过程中相关技术问题;
8、负责协调解决各类用户在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9、配合学校技术部门,负责组建、管理部门网站;
10、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与平台有关的各项招标采购工作;
11、对平台各系统运作中技术数据及相关问题,按月进行数据汇总与分析;
12、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历继续教育服务部
1、制定并完善教学支持服务工作相关制度;
2、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制定系统办学人员聘用、考核制度;
3、协助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招生专业申报工作;
4、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录入各类教学资源;
5、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6、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将教师信息和已报到学生信息导入平台;
7、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教学过程管理、研讨和论证工作;
8、会同学校相关部门,明确课程教学要求,组织教师开展课程教学工作;
9、为校内教师开展在线教学提供支持服务;
10、为学习者在线学习提供支持服务;
11、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完成学籍、考试、成绩和毕业管理工作;
12、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完成对系统办学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
13、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自考助学服务部
1、制定并完善自考助学工作相关制度;
2、推进助学资源共建共享,为主考院校提供资源服务;
3、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录制助学课程教学资源;
4、指导招生机构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将自考生信息导入助学平台;
6、协同主考院校,明确自考助学课程教学计划,组织教师开展课程教学工作;
7、为自考生在线学习提供支持服务;
8、组织自考生参加线上助学终结性考核;
9、指导招生机构做好自考生统考报名工作;
10、做好自考生考籍注册管理、成绩管理、过程性考核成绩上报等工作;
11、协助主考院校指导招生机构做好毕业实践环节管理工作;
12、每次统考成绩发布后,做好自考生最终成绩的统计记录工作;
13、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学习成果认证服务部
1、负责学分银行的建设、管理、运行日常工作;
2、负责学分银行平台的应用以及数据信息对接等;
3、根据需要可在市、县(市、区)、相关高校设立学分银行分中心、学分认证点;
4、密切与各类高校合作,负责研制设计学分银行制度框架,开展相关理论与政策研究;
5、汇总、发布有关院校的学习成果转换规则和管理办法,统计分析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情况;
6、承担学习成果存储、积累和转换的业务咨询、培训与指导工作;探索相关制度与规则设计;
7、 建立监管协调机制,主动接受第三方质量评价机构的监督评价,逐步健全学分银行质量保障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
8、承担校内各类学习成果存储、认证与转换工作;
9、完成省教育厅主管处室、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