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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国家开放大学 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1 07:55:03 阅读:4315 来源:教务处

各市级开放大学,广德、宿松开放大学,汽车学院,省校开放教育学院,省校各教学学院: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3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函〔20232号)和《关于加强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函〔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3季国开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1年7月至2023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毕业生。另外,为解决近年来部分学生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申请学位等问题,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毕业生也可于本学期申请学位,但应于2023年1月前取得语言考试成绩。

二、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国开教〔2016〕10号)的规定执行。现就申请条件中的部分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一)必修课平均成绩计算的范围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统设必修总部考试课程,不包括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课程。

(二)不同专业要求的语言考试有所区别,另外学生毕业后且于2023430日前取得的语言考试成绩也可用于申请学位。

1.非英语类专业的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必须通过下列的一种外语考试:

1)国家开放大学非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3)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合作高校相应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适用于对应专业);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2.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时,必须通过下列的一种外语考试:

1)国家开放大学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命题、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3)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及以上;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三、提交的材料

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1)(一份,按学号升序排列);

2.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3.申请学位学生的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见附件3)(一份);

4.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附件4)(一份)。

有关以上材料的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照《审核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材料注意事项》(附件6)

提交以上纸质材料的同时,学院(学习中心)须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教务平台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论文评审表(纸质版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因总部学位论文评审工作通过线上进行,土木工程等专业的学位论文如有设计图纸等附件,须通过“论文附件”栏提交电子版,否则按论文材料缺失处理,可能导致论文评审不通过。


四、时间安排

环节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相关要求

论文上传

330日- 49

各办学单位将电子版学位论文、评审表扫描件发送学籍科工作邮箱:xjk@ahou.edu.cn

1.学位论文按“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_专业名称”格式命名

2.评审表扫描件按“论文评审表_学号_姓名”格式命名,论文和评审表均无需区分教学点、专业

论文查重

410日-423

省校整理汇总待查电子论文各办学单位完成格式修正;省校进行查重初检并将检测结果反馈至办学单位

查重率不超过30%的,视为检测通过;超过30%的,除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专业外,视为检测不通过。查重初检通过的学位论文,不再进行任何内容方面的修改

材料上传

4月24日-55

各办学单位将学位申报电子材料论文、评审表扫描件、论文附件上传至教务平台寄送学位申报材料纸质版到省校学籍科。

1.各办学单位组织学生修改查重超标论文,重新发送学籍科邮箱并上传至教务平台。

2.各办学单位应及时更新电子材料版本。上传时注意核对学生信息,不可错传他人材料。

查重复检

56日-514

省校组织各教学学院对二次查重的论文进行复审,并对复审通过的论文进行二次查重;各办学单位更新查重检测报告电子版。

1. 参与二次查重的论文,须经论文指导教师和省校责任教师共同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二次查重。

2. 查重复检不通过,取消学生当学期学位申请资格。

上报终审

5月15日-5月30日

省校完成教务平台学位初审并上报国开进行终审

对于省校初审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各办学单位需及时修正并同步更新电子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办学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学位工作,认真审核学生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材料,提交表格信息须真实完整,保证申请材料规范有序。表格关键信息不全、不规范、无盖章或无签字将予以退回。

(二)同一学生的学位申请只能被国开退回一次,学位申请被退回的学生必须在半年内再次提交申请,且符合毕业两年内申请学位的时间限制。毕业正值两年的学生,首次申请学位被退回的,可在半年内重新提交一次学位申请。学生重新提交学位申请时,须同时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和《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附件5)。

(三)各办学单位要加强对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论文评审表中各处签名的完整一致,论文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小组成员参加本人指导学生的答辩;认真组织论文答辩,保证学生学位论文的规范和质量。

(四)学位论文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国开教〔2016〕11号)规定执行。现就学位论文格式、查重等方面的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1.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园艺专业的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参照学位论文要求、具备学术文体规范的调查报告可视为对应专业的学位论文。

2.英语专业的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4000词(英文撰写)。商务英语专业以商务项目计划书作为学位论文,商务项目计划书(包括正文及六项过程性报告)字数要求不少于4000词(英文撰写),其中正文不少于2000词。

3.对于首次查重不通过,修改后待二次查重的论文,各办学单位应规范论文修改流程,制定修改标准,严禁粗暴降重,须严格检查修改后论文的格式,比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凡格式不正确,目录页码与实际页码不对应的,不予二次查重。并根据国开学位论文二次查重操作流程(附件7填报国开学位论文二次查重汇总表(附件8经省校教学学院复审通过后进行查重复检。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教务处学位与学籍管理科

联系人:龚婷婷、魏莉、贾礼远

电话:0551-63638223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合肥市九华山路3号安徽远程教育大厦919室

 

附件:

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

2.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3.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

4.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

5.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6.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材料注意事项(2022秋)

7. 国开学位论文二次查重操作流程
8. 国开学位论文二次查重汇总表


附件: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