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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6-11-25 08:17:45 阅读:6427 来源:教务处

    经与北京工商大学沟通,2017年1月本科会计学专业毕业生申请合作高校学位时,仍可按电校教【2003】3号文件中的学位英语要求执行(学位英语通过当地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位英语统一测试;北京工商大学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国家大学英语(含其他语种)四级考试,成绩合格)。从2017年7月毕业生开始,就必须按国开教【2016】19号文件中的学位英语要求执行(学位英语通过北京市成人学位英语三级考试,成绩合格)。


附件: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