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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1 08:40:35 阅读:3281 来源:文法与教育学院

国家开放大学各分部、学院:

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是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有效手段,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的学生学位论文。

二、检测工具

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以下简称“知网检测系统”)。

三、检测时间

见当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通知。

四、检测工作安排

1.国家开放大学学位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开学位办”)对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安排。各分部、学院负责查重初检,国开学位办负责查重复检。国开学位办为各分部、学院分别建立查重检测系统子账号,每学期根据各分部、学院学位申请人数分配检测篇数,原则上每篇论文限初检两次、复检一次。

2.各分部、学院指定专人管理子账号,并对用户名、密码严格保密,防止发生账号被盗用、窃取或倒卖等行为。子账号只限检测当学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的学生论文,严禁使用子账号对其他论文进行检测或向他人收费检测。国开学位办将对子账号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将发生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子账号管理员在全体系内通报批评,如因违规行为影响到学校查重检测工作开展,或造成经济损失、法律纠纷等后果的,将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由违规分部、学院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各分部、学院应在总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通过国开学位办指定的查重检测系统网址及子账号进行查重初检,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查重检测的,其结果均视为无效。

4.学生须提供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查重检测。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时应全文上传(含封面、原创性声明、版权使用授权声明、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并以国开学位办要求的格式命名,命名信息须确保准确无误。

五、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

学位论文“检测结果”是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同检测结果的处理办法如下:

1.检测结果不超过30%的,视为检测通过;检测结果超过30%的,除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专业的学位论文外,均视为检测不通过。

2.第一次查重初检通过的学位论文,不得再进行任何内容方面的修改,上报国开学位办复检;第一次查重初检未通过的,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查重初检。

 

3.第二次查重初检通过的学位论文,不得再进行任何内容方面的修改,上报国开学位办复检;第二次查重初检未通过的,分部、学院取消学生当学期学位申请资格。

4.查重复检通过的学位论文,进入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评审环节;查重复检未通过的,国开学位办将取消学生当学期学位申请资格。

5.学生如对查重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照《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授予申诉处理办法》提出申诉。

 

国家开放大学2021年4月7日

 




附件:关于加强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