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大学生头脑,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大举措。为此,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全国高校也面向法学专业大学生率先开设了同名核心必修课程。相关教学活动开展近两年来,参与的师生普遍感受到,系统研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法学专业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产生了显著作用。而在全体大学生中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当代青年正确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要求,准确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和法治素养,自觉成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信仰者、传播者、践行者,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大高校应在进一步扩大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方面多下功夫。
在宣传教育途径上,高校可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最大化挖掘、利用现有教学资源,综合采取在思政必修课中设置专题、开设专门公共选修课、开展相关主题实践活动等方式。
一是借助通识必修课“思想道德与法治”的内容体系,让大学生初步形成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整体性认知。具体途径既可以是设置专门模块、安排专门课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进行集中阐释,也可以是在“继承优良传统 弘扬中国精神”“明确价值要求 践行价值准则”“学习法治思想 提升法治素养”等章节的授课过程中,有机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二是组织“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司法制度”“法律文化”等法学专业课程的任课教师,在集中备课的基础上,单独或联合开设有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从理论逻辑、制度基础、历史传承、文化底蕴、民族特色等多重视角,向大学生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丰富内涵。
三是依托基层党、团组织和学生社团力量,结合“四史”教育、国情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价值观辩论、法治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展示、红色法律文化场馆参观等能够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特色的实践活动,使大学生亲身感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在宣传教育的理念上,高校应遵循思想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的原则,兼用党的创新理论和中华法治文明启智润心、激扬斗志,增强大学生的文化自信和前进动力。
要特别注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相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也为大学生普遍熟知、接受。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治领域意识形态大是大非问题的深刻论述结合起来开展教学活动,能够帮助大学生发自内心地形成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认同和理论认同,并将其作为践行法治的逻辑起点。
要特别注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相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构建在深厚道德基础和民族精神上的法律价值体系,承载着行为调整、制度安排等国家和社会治理的丰富历史经验。其中,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均已深入人心。将其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教学过程中,不仅有助于激发大学生的思想和情感认同,还能促使他们通过自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主动提高法治素养、参与法治实践。
在宣传教育的内容上,高校应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结合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与行为、心理特征,着重阐释正确的法治观念,提升大学生运用法治思维看待和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
首先要讲实人民中心观。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应当首先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大学生作为人民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享受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备、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长足进步带来的巨大福利。为了继续巩固和发展既有成果,他们也应该积极投入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正确行使政治权利、人格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忠实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等基本义务,真正成为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
其次要讲透公平正义观。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应当帮助大学生透彻分析党和国家对公平正义的看法、实现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做法。让大学生明白,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观是对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继承和发展,要为满足人的生存、生产和自由发展需要创造条件和提供保障。为此,党和国家正在通过全面依法治国,建立健全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制度和保障机制,积极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但是,在我国现有发展水平上,有违公平正义的社会现象还无法完全避免。大学生应该通过亲身参与社会发展实践,助力这些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再其次要讲好规则遵守观。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应当向大学生鲜明指出,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需要严格遵守的行为规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没有特殊、没有例外。为此,他们应当充分利用课内外资源,主动学习宪法及与经济社会发展、个人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储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具备初步判断行为合法抑或违法的能力。与此同时,还要有意识地培养有约必守、有法必遵和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方式与行为习惯,把遵守规则逐渐转化为内在素质,持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
(作者系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教授、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公民法治素养理论建构及其提升路径研究”[项目批准号:22VRC110]阶段性成果)
《中国教育报》2023年04月25日第9版
作者: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