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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12-28 04:14:12 阅读:4250 来源:经济与管理学院

根据皖电大人【201811号《关于做好全省电大教师2017——2018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经管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实际,现提出经管学院教师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考核范围

教学质量考核的范围和对象为受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包括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双肩挑”教师。

二、考核要求

坚持考核要求明确公正,考核过程阳光透明的原则,既体现上级教育部门的总体要求,又体现经管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具体实际。

三、考核方式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主要采取学生测评、同行评价、督导评教、随机抽查教案、教学管理部门评价等方式进行。

1、学生测评方法:学院将参与测评的教师名单提供给开放教育学院,由开放教育学院根据教师授课水平与效果评分并反馈;

2、同行评价方法:参考学院每学期听课评课、公开课、教案检查评比、网上教学自查情况、述职综合评定;

3、督导评教(教学管理部门评教)方法:先由学校教务处提供评价意见,学院再结合教师参与比赛、特色活动、申报与实施教研项目等情况综合评定。

四、实施办法

 1、成立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小组,

    组长:吴和生

    成员:王俊、徐谷波、彭洁流、时允昌、陈丽君、周平;

2、校内兼职教师和“双肩挑”教师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比例原则上等同专职教师;

3、当年度考核为“优秀”(上报教育厅)的人员直接认定为教学考核优秀等次;

4、学年度访学、休假超过半年的,原则上定为“合格”等次。

五、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的时间安排适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