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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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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经管类学员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4 05:24:40 阅读:35670 来源:经济与管理学院

各分校、广德学院、宿松学院、省校开放教育学院:

为推动我校经管类学科专业发展,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创新创业的教育改革工作,学校决定面向全省电大系统举办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经管类学员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赛对象

全省电大开放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本科、专科学生,以及其他专业的学生。欢迎同学们跨专业组队参赛。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全省电大在校生(本、专科生均可)。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全省电大在校生(本、专科生均可),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全省电大在校生(本、专科生均可),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若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全省电大在校生(本、专科生均可)。若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全省电大在校生(本、专科生均可),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已获往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项目,可以申请参赛,成绩参加各组排名,可作为推荐国家总决赛项目后备项目(如不能获得比上一届更高级别的奖励,本届将不再重复奖励,可授予同级别奖励的提名奖)。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学院、各分校、直属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申报条件。

四、赛程安排

1. 报名。各分校、直属学院、省校开放教育学院根据参赛要求对参赛项目进行初评(评审标准参见附件3),择优推荐参赛团队,每校推荐数不得少于1个。

各学院、各分校、直属学院、省校开放教育学院将推荐的参赛项目汇总表和项目书(汇总表及项目书模板参见附件1和附件2),于5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13955113501@sina.cn。

2. 省校评审。省校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材料进行项目评审(评审标准参见附件3),经公示后,6月6日前公布优胜项目名单。

3.推荐。省校根据校内评审情况,并结合安徽省总决赛分配的名额推荐代表队,参加安徽省总决赛。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组织奖若干名,具体数额根据参赛项目数量和质量设定,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可获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经管类专科学员参赛作品经分校初评推荐至省校的,替代其毕业论文成绩(毕业论文评审表仍需要填写),本科学员参赛作品经分校初评推荐至省校的,可替代其社会实践环节。

六、组织落实与宣传发动

各分校、直属学院、省校开放教育学院需落实相关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各学院、各分校、直属学院、省校开放教育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要主动摸清在校生特别是毕业生创新创业情况,引导、遴选项目,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省校相关学院要根据分校、直属学院及省校开放学院的实际需要,为参赛项目给予指导。

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七、联系方式

省校经济与管理学院:赵敏,联系电话:0551-63636081

省校经济与管理学院:陈丽君,联系电话:0551-63636081


          附件1:参赛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2:参赛项目计划书模板.docx
          附件3:评审规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