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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4 04:47:05 阅读:2272 来源:办公室(党办、校办、外办)

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处室:

为准确、完整、系统的收集、保存学校在2016年度形成的档案材料,根据《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皖电大办〔2010〕58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6年度档案立卷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    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

1、学校各单位、处室2016年度形成的党群、行政、人事、教学、出版、声像类文件材料,经系统整理后请于4月30日前归档。

2、科研类档案在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归档。

3、基建类档案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归档。

4、财会类档案由会计机构整理归档。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于4月30日前移交校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

5、各单位、处室有未移交的2016年度前各类档案,在对文件进行彻底清理和整理后,请于4月30日前移交校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

6、各单位、处室归档范围详见《安徽广播电视大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附件1)。

二、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应当齐全完整,上级来文与文件处理单并存,本校文件与文件签发单、定稿并存,正文与附件并存。

2、归档文件材料应为原件。

3、实行纸质档案材料、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

4、各单位、处室归档的材料,根据业务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应进行初步整理后移交档案室,党群、行政、人事、教学综合类等档案以件为单位按照《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办法(试行)》进行整理,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出版类、教学类、科研类、基建类档案仍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立卷,编制案卷目录。

三、归档程序

各归档单位、处室兼职档案员负责统一向档案室移交档案材料,移交时填写《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档案移交(接收)登记簿》(附件2),一式两份,移交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审查签字并盖处室公章后,由移交单位、处室移交人和档案室相关人员签字移交,归档单位和档案室各执一份,以备查验。

2016年度前档案,请分年度填写《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档案移交(接收)登记簿》。

请各单位、处室按照通知精神,抓紧时间做好本单位、处室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档案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本单位、处室档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支持本单位、处室兼职档案员进行档案立卷,并进行检查督促,以保证立卷归档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在整理档案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综合档案室联系。联系人:计佳,联系电话:63659434。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广播电视大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附件2: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档案移交(接收)登记簿

                                        安徽电大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