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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2-13 03:27:14 阅读:8816 来源:总务处、保卫处(合署)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皖电大〔2009〕5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廉政建设,促进我校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直属高校、中专学校和事业单位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杜绝我校工程建设领域发生突出问题,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的精神,促进学校事业进一步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我校2009年使用自有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综合楼”在建项目为重点,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工程项目是否在决策、规划、立项、设计、招标、投资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切实进行整改,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1、     规范工程项目决策行为。

重点: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

措施:实行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决策制,重大项目须经校长办公会决策。明确决策权限、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加强推行项目专家评议、专家论证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

2、     规范工程项目立项设计和规划。

重点:审查项目是否严格执行立项核准程序,依法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环保审核、消防审核、图纸审核、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必须的建设手续,杜绝未批先建、违规审批、擅自简化程序等现象。

措施:经领导小组和专家确定工程项目是否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校园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程序是否依法合规、科学民主,加强对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的管理,严格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对未经审批的超概算、超计划的项目不下达预算,不支付资金。

3、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

重点: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措施:由工程领导小组严格招投标操作程序,委托招标公司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方式,公开选择评委,评判评标指标设置的合理性,召集各投标公司公开进行招投标,检查标书是否存在指定性和排他性,及时发布信息。对投诉举报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4、规范工程建设实施质量和安全监管。

重点: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薄弱、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

措施: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规定进行实施和管理;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监督巡查和抽查,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杜绝施工、监理单位中标后转包或违法分包现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分部分项验收,杜绝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质量隐患,防止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

5、加强基建财务管理。

重点:规范项目财务管理,严格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严禁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规范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等。

措施: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做到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6、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重点: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投标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问题,消除腐败现象。

措施: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信箱,认真受理教职工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的工作联系和协调配合,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案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安排和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为2009年11月至2011年12月,具体步骤和阶段划分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2009年11月至2009年底)

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立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汉华(校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郭化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琚逸云(财务处处长)

        罗运鹏(监察审计室副主任)

方  文(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

2、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安排、工作进度、治理重点和时间要求。

(二)开展自查和重点督查(2010年1月上旬至2010年3月)

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使用自有资金在建“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综合楼”工程项目,进行自查清理,建立规范的项目台帐。自查要紧扣本次治理的重点和关键环节进行,针对自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法。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自查结束后,要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10年3月5日前报省教育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重点环节组织督查,加强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认真整改、完善规章制度(2010年4月2011年6月)

根据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及时、全面进行纠正。落实监管责任,对因管理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以及行政过失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善规章制度,针对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及时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整改报告于2011年6月5日前报省教育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评估和巩固提高(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

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进行总结,切实保证不留死角、不打折扣、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及时把成熟的措施和办法转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形成专项治理总结报告,于2011年10月15前报省教育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学习领会有关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深化有关体制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注意统筹兼顾,加强宣传引导。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相结合,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与推进校务公开相结合,利用校园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设立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信箱,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积极解决,对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

(三)加强调查研究,督促工作落实

学校党政领导及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解决专项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症结,提出对策,攻坚克难,督促工作落实。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监管,严肃纪律。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分阶段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定期汇总情况,确保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