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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1 08:26:52 阅读:1202 来源:组织部、人事处(合署)

皖电大党〔2016〕11号

 

关于做好学校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全校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换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紧密结合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认真总结本届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情况,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全面实施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安徽开放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组织领导

换届选举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校党委组织部协同本届各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各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由本届党组织负责人主持。

三、时间安排

(一)6月28日前,完成本届任期工作报告、新一届委员候选人酝酿和确定工作,并向校党委呈报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

(二)7月10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党组织设置

(一)党总支、党支部设置

学校基层党组织现设有4个党总支、4个直属党支部、17个党支部(见附件)。本次集中换届,基层党组织设置体系基本保持不变,待新一轮机构设置和干部聘任工作结束后,再作进一步规范调整。

(二)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组成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中共安徽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规定,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院(系)级单位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直属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或4年,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3年。

学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4年,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3年。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党总支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院系直属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人,其中书记1人,不设副书记。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设委员3-5人(其中书记1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纪检委员等,可根据党员数进行配备。党员数在15人以内由3人组成,党员数在15人以上按5人组成)。党员不足7人的设党支部,党支部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学生党支部书记可由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担任。党支部应从有利于党员开展活动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党小组。

五、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一)准备工作

1.动员部署。6月22日前,校党委召开各基层组织负责人会议,部署各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选举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和重要意义。

2.撰写工作报告。6月28日前,认真起草本届委员会在选举大会上的工作报告,充分组织党员讨论,听取党员的意见,最后提交党员大会审议。

(二)酝酿和确定委员候选人

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实际,集体研究确定委员会组成原则、委员名额、差额比例。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要求,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经校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初步人选差额一般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

(三)报送换届选举工作请示

各基层党组织以书面形式(同时报送电子档)向学校党委报送换届选举工作请示。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党员换届选举大会的时间、地点、选举办法、主要议程;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组成名额、差额情况,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确定情况,委员候选人个人简介;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换届实施方案等。

(四)党员大会选举

1.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的党员人数。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大会有效。 

2.现任党组织负责人代表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3.主持人按候选人姓氏笔划顺序,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并对选举人提出询问,如没有问题,选举正常进行。

4.主持人提名监票人、计票人,由大会表决通过。可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可根据需要设2—4名。监票人、计票人应为不是候选人的选举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5.主持人向大会介绍选举工作注意事项。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6.由计票人发放选票,每名选举人应有一张选票。

7.监票人当场开验票箱,封好票箱后,选举人有序投票。

8.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确认是否有效。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9.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10.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

11.监票人或主持人向大会报告选举情况,包括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有效票数,大会选举是否有效,按得票多少顺序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等。

12.主持人按得票多少顺序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五)上报选举结果

1.新一届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新一届基层组织委员选举产生后,应立即召开第一次会议,采取等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协商确定委员分工,委员分工应考虑设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等委员,委员人数不够时可以兼任。

2.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的上报和审批。新一届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分工情况上报学校党委审批。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2.规范操作。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3.加强督导。校纪委和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秩序,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附件:中共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基层党组织设置

 

 

中共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16年6月18日 

 

 

 

 

 

 

 

 

 

 

 

 

 

 

 

 

 

附件:

中共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基层党组织设置

 

一、第一党总支,下设5个党支部

第一党支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团委、工会、网络教育学院

第二党支部:办公室

第三党支部: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

第四党支部:教务处

第五党支部:继续教育学院

二、第二党总支,下设5个党支部

第一党支部:总务处、保卫处

第二党支部:招生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学生处、学工部、科研处、现代远程教育研究所

第三党支部:远程教育技术与图文信息中心、图书馆、远程教育中心

第四党支部:开放教育学院

第五党支部:安徽成教在线服务中心

三、城建学院党总支,下设3个党支部

第一党支部:办公室、教务科、招生办公室、继续教育办公室

第二党支部:土木工程系、建筑管理系、建筑工程系、实验实训教研室

学生党支部:学生科、团委、辅导员、全日制学生

城建学院领导根据分管工作划入相应支部。

四、文法学院直属党支部

五、经济与管理学院直属党支部

六、信息与工程学院、农业与医疗卫生学院直属党支部

七、教育科学学院、公共基础部直属党支部

八、离退休人员党总支,下设4个党支部

第一党支部:离休干部和退休校级干部

第二党支部:处级及以下退休人员

第三党支部:处级及以下退休人员

第四党支部:处级及以下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