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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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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开放教育毕业答辩及 实践环节材料报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8 17:12:26 阅读:2113 来源:办公室(党办、校办、外办)

 

各分校、广德学院、宿松学院、校内相关学院:

毕业论文(作业、设计)答辩与实践环节验收是实践环节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实践环节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2016年秋季开放教育毕业论文(作业、设计)答辩工作及实践环节材料报审在即,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作业、设计)答辩安排

各分校本科论文答辩时间、省校答辩主持教师及远程答辩专业具体安排见《2016年秋季开放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业)安排表》(附件一)。

二、学位论文的相关事宜

1、规格双轨

本学期除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广告学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外,其他专业学位申请采取双轨制,学生可自行选择申请国家开放大学或合作高校学位。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的论文,严格执行国开学位论文要求,包括字数、格式、评审表、答辩小组组成等,具体要求见附件二;其他论文,按原要求。

2、国开学位论文查重

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的论文,均需进行查重。省校教务处通过万方数据检测系统对上报的学位论文进行查重。

请各分校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查重工作的相关要求(附件三)按专业将正确命名的学位论文电子稿及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查重信息汇总表报送省校相关学院,学院汇总复审后请于2016年11月15日之前通过OA发至教务处学籍科田雪隽。

二、开放教育实践环节材料的报审

1、本、专科毕业论文(作业、设计)的报审

专科综合实践环节继续委托分校终审。请各分校于2016年12月23日前将专科毕业论文(设计、作业)成绩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上报省校教务处考务科。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由省校终审,申请学位的论文由省校复审。请各分校在答辩结束后及时在安徽电大实践平台报审系统中上报成绩,并将纸质《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附件四)、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及毕业论文(设计)正本报送省校相关部门(具体见附件五),其中毕业论文(设计)正本只需要报送答辩成绩良好及以上、申请学位的学生论文。各学院于2016年11月2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终审验收及学位论文的复审。

实行远程答辩的分校,毕业论文(设计)封面“答辩意见”栏由分校填写,省校答辩主持人签字,如分校有答辩主持人,则由分校答辩主持人签字。

2、社会实践材料的报审

各分校应于2016年12月23日之前,完成开放教育各专业社会实践环节审核,填写《社会实践成绩汇总表》(附件六),收集整理学生社会实践交件,归档备查;成绩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送省校。

三、在毕业答辩及实践环节材料报审中如有意见及建议,请反馈至教务处。

联系人:叶甲生

联系电话:0551-63657195

E-Mailjwc@ahtvu.ah.cn

附件一:2016年秋季开放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附件二: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开放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附件三: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查重工作的相关要求

附件四:毕业论文(作业、设计)成绩汇总表

附件五:实践环节相关材料报送地点

附件六:社会实践成绩汇总表

(附件请在教学管理群下载)

                                                                 201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