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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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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督导员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6 16:07:20 阅读:1931 来源:教务处


 

各分校,广德学院、宿松学院、省校各有关学院:

    

    现将《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督导员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2017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督导员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教学督导员的聘任及管理,保证教学督导员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提高教学督导质量和效果,根据《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督导员的聘任

教学督导员实行聘任制。

(一)聘任范围

教学督导员从全省电大系统教学及教学管理人员中选定。

(二)聘任条件

1.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法规,熟悉电大教学规律和教学工作业务。

2.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教学研究、教学管理能力,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深入实际,联系群众。

4.身体健康。

(三)聘任程序

教务处提出聘任方案,学校会议审定确定聘任人选,经学校批准后印发聘任文件,颁发聘书。

(四)聘任期限

教学督导员一般任期两年,可以连聘连任。

二、教学督导员的工作职责与工作方式

(一)工作职责

1、督导学历教育面授教学情况。

2、督导省校、分校及教学点网上教学支持服务及学生自主学习情况。

3、提出加强教学督导和教学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二)工作方式

1、教学督导员的工作形式根据工作性质可集体行动也可分组个别行动。

2、教学督导员的工作方式根据工作内容确定,一般采用听课评课、信息收集、现场调研、专题调研、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

三、教学督导员的工作纪律与要求

1、教学督导员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合理。

2、教学督导员要加强学习,研究远程开放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规律,不断提高教学督导工作水平。

3、教学督导员要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统一安排,不得以督导为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未经同意,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督导评估意见。

4、教学督导员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打击报复、包庇他人、侵害他人权益。

5、教学督导员工作均需按规定作好书面记录,填写相关表格。

6、教学督导评估资料应随时汇总、定期归档,逐步建立完整的教学评估档案。

(三)工作考核

1、教务处负责对教学督导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2、考核称职的教学督导员,学校将发放薪酬,考核不称职的督导员应予解聘。

3、教学督导员违反工作纪律的,情节较轻者,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挽回影响;情节严重者,应视其情节,给予警告、解聘直至其它行政处分。

四、教学督导员的工作待遇及工作保证

1、教学督导员的督导工作待遇比照学校外聘教师酬金标准执行。

2、学校有关单位、部门、分校及教学点应充分认识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对教学督导员的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阻挠教学督导员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