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校长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和结余经费管理,按照国家、安徽省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最新要求,根据《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皖电大〔2016〕26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已结题科研项目办理结账手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账范围
截至当前省校本部已通过结题验收或者鉴定的各类科研项目。
二、结账程序
项目负责人梳理、核实已结题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填写《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已结题科研项目经费结存表》,打印一式三份,报科研处、财务处审核、备案,电子版表格通过OA发送至科研处汤诗华。
三、结余经费管理
(一)项目负责人可填写《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科研项目申请书》申请新的校级项目,经科研处批准立项后,已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转入新项目继续使用,并按照学校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做好经费预算、使用和结账等工作。
(二)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期限,具体为:
1.2016年6月1日后立项的项目,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国家开放大学资助的项目为两年;校级项目为一年;横向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期限,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合同中无明确规定的,仅可在三年内继续使用。
2.2016年6月1日前立项的项目,仅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使用。
在使用期限内未使用完毕,剩余的经费收回学校。
四、结账办理截止时间
(一)2016年12月1日之前通过结题验收或者鉴定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2017年3月31日之前办理结账手续;
(二)2016年12月1日之后通过结题验收或者鉴定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结题后120天内办理结账手续。
五、逾期结账处理
对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结账手续的项目,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学校自动予以结账,并收回结余经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诗华
联系电话:0551-63629039
附件: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