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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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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第八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6 11:26:35 阅读:989 来源:科研处、现代远程教育研究所

各分校,广德学院、宿松学院、蒙城学院,省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第八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开研〔2018〕4号)精神,现就此次成果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参评成果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紧密结合远程开放教育和开放大学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有观点、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所提出的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应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或被有关部门充分吸收采纳,取得明显实效。

(二)参评成果需为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研究成果,包括:(1)列入国家开放大学规划的各类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2)未列入国家开放大学规划课题,但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

(三)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著作或立项课题研究报告。

(四)已获省部级以上(含)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

二、申报要求

(一)  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且第一作者应为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教职工。

(二)  研究报告需以课题组集体申报,并提交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

(三)  同一作者,在本单位报送的参评成果中不论排名,只能出现一次

(四)  成果“主要合作者”人数不超过5人。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 参评成果。论文5份/著作3本/研究报告5份(注:论文成果不需要提供原件,复印参评论文所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页和文章正文后装订即可】。

2. 参评成果的《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2018)》。一式3份(2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课程结题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3.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2018)

(二)报送要求

1.参评成果及申报材料,分校由所在单位集中统一报送至省校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省校本部,由申报人个人直接报送至省校科研处

2.(1)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每项成果的申报材料单独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并将《申报评审表》封面页打印后贴在档案袋正面。(2)申报材料的的电子版《推荐表》、《申报评审表》WORD格式,参评成果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bil@ahtvu.ah.cn邮件主题须注明XXX分校(XXX)国开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2018”字样)。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9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磊 电话:0551-63659477  E-mail:bil@ahtvu.ah.cn

     

附件:

1.    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2018).doc

2.   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2018).doc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