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研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督促课题研究按计划实施,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教科〔2017〕2号)和《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电大办〔2014〕58号)有关规定,现开展在研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中期检查
1.检查范围:经省校科研处申报立项的所有在研省教育厅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2018年刚立项的项目除外)。
2.检查方式:所有在研项目负责人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202.38.95.119/srmis/),在线填写《中期检查表》。
3.材料报送要求:各项信息须如实填写,其中,研究周期为2年(例如:2016年项目为“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经费来源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在线提交《中期检查表》即可,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30日。
二、结题验收
1.验收范围:2017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2.验收方式:项目负责人向省校科研处提交结题材料的电子版(包括:①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②项目任务书(仅自然科学项目,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在线打印);③项目研究报告;④项目成果(成果原件的PDF版);⑤项目申请书),发送至bil@ahtvu.ah.cn,经审核通过后,由省校科研处组织专家验收。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含)前立项的项目,2018年9月30日前;2017年立项的项目,2018年12月31日前。
3.材料报送要求: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省校科研处向项目负责人反馈《结题验收评价表》。项目负责人须向省校科研处提交纸质版全套结题材料一套(胶装成册,封面统一为:“安徽省教育厅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负责人:***;编号:***)结题材料“,装订顺序统一为:①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②项目任务书(仅自然科学项目,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在线打印);③项目研究报告;④项目成果(须提交成果原件,如是期刊或者著作,可以另附,无需装订。不能提交原件的,装订原件的PDF版打印稿/复印件);⑤项目申请书;⑥结题验收评价表)。同时,项目负责人须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202.38.95.119/srmis/),在线提交结题材料的电子版(两个文档:一是“结题报告”,包括上述材料①和⑥;二是“成果”,包括上述材料③和④)。
三、其他问题说明
逾期不办理中期检查或者结题验收者,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注:仅2016-2018年度科研项目可办理延期),三年内取消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联系人:毕磊 电话:0551-63659477 E-mail: bil@ahtvu.ah.cn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