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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推荐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12-13 10:33:06 阅读:1003 来源:科研处、现代远程教育研究所

各分校,广德学院、宿松学院,省校各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科研处要求,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7〕15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号)和《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科研项目评审办法(试行)》(皖电大〔2017〕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2018年度高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评审推荐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  评审推荐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  评审推荐工作组织与流程

(一)申报单位初审。项目申报单位(分校或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具体负责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有关申报要求。

(二)科研处形式审查。科研处依据省教育厅文件和申报通知,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所填表格的规范性、提供的旁证材料的真实性等。形式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三)专家组评审。从“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科研项目评审专家库”中遴选专家,依据评审标准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背靠背匿名评审。

(四)科研处汇总、统计专家评审结果。对专家评审得分超过60分的申请项目,择优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议。

(五)学术委员会评议。组织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业已通过专家评审并由科研处提请评议的项目进行评议推荐。

(六)校长或者校长办公会审定。科研处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的推荐申报建议,提出推荐申报方案,提请校长或者校长办公会审定。

(七)校园网公示。校长或者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的拟推荐申报的科研项目,均在校园网主页公示。

(八)上报。将通过公示的项目行文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三、  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

(一) 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电大在职在岗教职工,重大项目限具有副高以上(含)职称或者博士以上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重点项目限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申报。

2.申请人本次只能申报1个项目,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

3.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予受理申报。

4.分校申报项目,须在校内进行初评,再推荐上报;须依照省教育厅文件中提出的资助标准,对立项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并在行文中作出资助承诺,否则不予受理。

(二) 评审标准

1.选题意义:具有创新性或应用价值

2.研究基础:已有相关成果丰富,熟悉研究现状,所列参考文献具有代表性,有一定的前期成果。

3.课题设计:目标明确,内容充实,思路清晰

4.研究方法:有明确的研究方法,且与项目内容符合

5.研究条件:具备完成课题预期目标的保障条件(如研究资料、实验仪器设备、研究经费、研究时间等)

6.经费预算:计算依据清楚,经费安排经济合理

四、  时间安排

12月16-17日,科研处形式审查;12月18-23日,专家匿名评审;12月24日,科研处整理、汇总专家匿名评审结果,准备会审材料;12月25日,学术委员会评议、报校长或校长办公会审定;12月26-28日,推荐名单网上公示;12月29日,通过公示的项目,推荐名单行文上报省教育厅。

科研处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