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校级科研成果奖励申请人:
按照《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皖电大办〔2016〕14号)和《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成果奖励门槛工作量计算办法》(皖电大科〔2017〕2号) 的相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校级科研成果奖励门槛工作量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2016年度校级科研成果奖励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方式
申报者填写《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成果奖励门槛工作量申报表》,通过电子校务系统(OA)发送给科研处汤诗华。
三、截止时间
2017年3月31日。逾期视为放弃门槛工作量申报
四、其他事宜
(一)本次申报仅限2016年度参加的科研活动,计算周期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参加非科研处组织的“校内学术报告、学术沙龙等学术活动”,须附纸质证明材料;
(三)未尽事宜,详见《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成果奖励门槛工作量计算办法》(皖电大科〔2017〕2号)。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皖电大办〔2016〕14号).pdf
2.关于印发《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成果奖励门槛工作量计算办法(暂行)》的通知(皖电大科〔2017〕2号).pdf
3.2016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成果奖励门槛工作量申报表.xls
科研处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