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开放大学发布《关于调整法学本科专业毕业证书盖章单位的通知》(国开教函〔2018〕17 号),通知中对于开放教育法学本科专业毕业证书的盖章单位进行了调整,现将通知转发给大家,请相关专业辅导员、教师、学生认真阅读本通知,了解毕业证书盖章和发放相关事宜,并遵照执行。
开放教育学院
2018年9月6日
关于调整法学本科专业毕业证书盖章单位的通知
国开教函〔2018〕17 号
各分部、各相关学院:
国家开放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关于法学本科专业的原合作协议已于2015年底到期。为保证法学本科专业毕业证书的及时办理与颁发,经学校与中国政法大学协商,确定自2018年7月起对法学本科专业毕业证书盖章单位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16年春季及以后入学的法学本科专业学生毕业时颁发的毕业证书加盖国家开放大学印章。
2. 2015年秋季及之前入学并且在2019年7月及以前毕业的法学本科专业学生,将继续颁发同时盖有国家开放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印章的毕业证书。
3. 法学本科专业2020年1月毕业生起,毕业证书不再加盖中国政法大学印章,只加盖国家开放大学印章。
国家开放大学将在门户网站公布上述专业毕业证书颁发工作的政策变化和要求,请各分部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告知学生,做好解释说明,保证本科法学专业毕业证书颁发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国家开放大学
2018年6月28日
国家开放大学门户网站:《关于调整法学本科专业毕业证书盖章单位的通知》http://www.ouchn.edu.cn/Portal/NotificationDetail.aspx?NotificationId=3648d016-e378-4b65-bf59-c4eef16f17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