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籍异动管理工作规程
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电校教[2006]1号)和开放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特点,制定本规程。
一、总则
第一条 本规程所称“学籍异动”系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开放教育在籍学生进行转学、转专业和自愿退学等学籍变更。
第二条 学籍异动管理实行教学点(包括省级电大直属教学点、地市级电大直属教学点、县级电大教学点、合作办学单位教学点等,以下统称“教学点”)、省级电大、中央电大分级管理。
1.教学点负责受理学生的学籍异动申请,审核学生的学籍异动条件,向学生提供证明材料,上报省级电大学籍异动材料,建立学籍异动档案等。
2.省级电大负责学籍异动审核,进行学籍异动数据处理,上报中央电大学籍异动数据和材料,建立学籍异动档案等。
3.中央电大负责省际转学的审核,接收省级电大上报的学籍异动数据和材料,建立学籍异动档案等。
第三条 学籍异动管理是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对于符合学籍异动条件的学生,教学点、省级电大和中央电大应予以办理。
二、转学
第四条 学生转学分为省际转学和省内转学。
第五条 学生一般应在学籍注册的学校完成学业。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
第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转学。
1. 学生申请转入的教学点未开设相同专业,或开设相同专业,但因教学进程不相近而不能提供教学服务。
2. 入学注册不满一学期的学生。
3. 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学生。
4. 应予取消学籍、开除学籍或留校察看处分期间的学生。
5. 未足额缴纳已发生相关费用的学生。
第七条学生转学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已获得的符合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替换要求的中央电大或省级电大考试课程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并按实际成绩和学分记载。
第八条 省际转学流程
1. 当学生在转出地时,按以下流程:
(1) 学生向转入教学点确认其具有接收条件。
(2)学生向转出教学点提交转学书面申请(附身份证复印件,以下同),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附件1)5份。
(3) 转出教学点在受理学生转学申请2个工作日内,确认学生符合转学条件、学生转入教学点具备接收条件后,向学生提供签字、加盖学籍管理科上级部门公章(以下相同)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3份、《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报名登记表》(或学籍证明,以下同)1份;上报省级电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2份、《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报名登记表》1份。
(4) 转出教学点所在省级电大(以下称“转出省级电大”)审核教学点上报的转学材料,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2份)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分别留存省级电大、教学点。
转出省级电大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籍异动处理。若学生数据在旧版教务管理系统中,省级电大进行学籍异动“转出”处理,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单2份,寄至学生转入省级电大;若学生数据在教务管理系统(2006版)中,省级电大将学籍异动数据“提交”中央电大。
(5) 学生携身份证原件、转学书面申请和转出教学点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3份、《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报名登记表》1份到转入教学点办理转入手续。
(6) 转入教学点接收学生提交的转学材料,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3份、《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报名登记表》1份报省级电大。
(7) 转入教学点所在省级电大(以下称“转入省级电大”)审核教学点上报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3份、《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报名登记表》1份,签署意见并盖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报名登记表》留存省级电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分别留存省级电大、教学点及中央电大。
转入省级电大接收转出省级电大出具的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单,分别留存省级电大、教学点。
转入省级电大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籍异动处理。若学生数据在旧版教务管理系统中,须输入学生基本信息、生成新学号、依据转出省级电大出具的已修课程成绩单输入成绩,并将学籍和成绩数据报中央电大;若学生数据在教务管理系统(2006版)中,省级电大接收中央电大审批的学籍异动数据。
(8) 转入教学点收到省级电大返回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及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单各1份后,通知学生进行学籍注册。
2. 当学生在转入地时,按以下流程:
(1) 学生向转入教学点确认其具有接收条件。提交转学书面申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5份。
(2)学生将转学书面申请、《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5份,邮寄至转出教学点。
(3) 转出教学点收到学生的转学书面申请、《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5份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学生符合转学条件,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3份、《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报名登记表》1份寄至学生转入教学点,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2份报省级电大。
(4) 转出省级电大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分别留存省级电大、教学点。
转出省级电大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籍异动处理。若学生数据在旧版教务管理系统中,省级电大进行学籍异动“转出”处理,并利用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单2份,寄至学生转入省级电大;若学生数据在教务管理系统(2006版)中,省级电大将学籍异动数据“提交”中央电大。
(5) 转入教学点收到转出教学点提交的转学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3份、《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报名登记表》1份报省级电大。
(6) 转入省级电大审核教学点上报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报名登记表》,签署意见并盖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报名登记表》留存省级电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分别留存省级电大、教学点及中央电大。
转入省级电大接收转出省级电大出具的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单,分别留存省级电大、教学点。
转入省级电大还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籍异动处理。若学生数据在旧版教务管理系统中,须输入学生基本信息、生成新学号、依据转出省级电大出具的已修课程成绩单输入成绩,并将学籍、成绩数据报中央电大;若学生数据在教务管理系统(2006版)中,省级电大接收中央电大审批的学籍异动数据。
(7) 转入教学点收到省级电大返回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单各1份后,通知学生进行学籍注册。
第九条 学生申请转学同时可以申请转专业,但须同时符合转学、转专业的条件。
第十条 省内转学流程,由省级电大自行制定。
三、转专业
第十一条 学生一般应在注册的专业完成学业。因工作变动或不适应本专业的学习等原因,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转专业。
1.教学点未开设与学生同一学生类别、学历层次和规格的专业,或开设相应专业,但因教学进程不相近而不能提供教学服务。
2.入学注册未满一学期的学生。
3. 应予开除学籍、取消学籍的学生。
第十三条 学生转专业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已获得的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替换要求的中央电大或省级电大考试课程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并按实际成绩和学分记载。
第十四条 转专业流程
1. 学生本人在学期开学后3周内(含第3周)向学籍所在教学点提出转专业书面申请,并填写《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2)3份。
2. 教学点进行审核,批准后在《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3. 教学点将《 中央播电视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报省级电大,省级电大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分别留存省级电大、教学点及中央电大。省级电大还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籍异动“转专业”处理。
四、自愿退学
第十五条 学生可自愿退学。
第十六条 学生自愿退学后,学籍即告终止。
第十七条 学生自愿退学后,可重新报读中央电大。被录取后,已获得的学分,可按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免修免考的有关规定进行学分替换。
第十八条 自愿退学流程
1. 学生本人向所在教学点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自愿退学审批表》(附件3)2份。
2. 教学点审核后,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自愿退学审批表》1份报省级电大。
3. 省级电大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籍异动“退学”处理。
五、建立学籍异动档案
第十九条 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和教学点须建立完整的学籍异动档案。学籍异动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文字档案。
第二十条 省级电大须于每年的3月31日前、9月30日前将当学期外省转入及转专业的学籍异动数据及《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省内转学学生名单报中央电大。
第二十一条 中央电大学籍异动档案包括:
类型 | 名称 | 备注 |
电子档案 | 学籍异动库数据 | |
文字 档案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 | 转入省级电大上报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 原件 | |
省内转学学生名单 | 原件 |
第二十二条 省级电大学籍异动档案包括:
类型 | 名称 | 备注 |
电子档案 | 学籍异动库数据 | |
文字档案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 | 原件 |
省级电大要求的省内转学材料 |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自愿退学申请表》 |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报名登记表》 | 省际转学学生转出省级电大出具的原件。 | |
转学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单 |
第二十三条 教学点学籍异动档案包括:
类型 | 名称 | 备注 |
文字档案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 | 原件 |
省级电大要求的省内转学材料 | 原件 |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自愿退学申请表》 | ||
转学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单 | 省际转学学生转出省级电大出具的原件。 |
六、其 他
第二十四条 本规程由中央电大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