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开放大学,广德、宿松开放大学,省校开放教育学院:
为畅通终身学习人才成长通道,做好本学期开放教育课程免修、免考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本专科专业课程免修、免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开教〔2022〕3号,附件1)、《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一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国开教函〔2023〕14号,附件2) 文件规定执行。
二、工作流程
1.学员提出申请,填写《安徽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学习中心初审合格后在“一平台”填报免修、免考申请;
3.各市级开放大学(含广德、宿松开放大学)在“一平台”中对本校所有免修免考申请进行初审;
4.省校完成分部审核,提交国开终审,并反馈结果。
三、几点要求
1.请各办学单位高度重视免修、免考工作,严格审核流程,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请认真研读工作文件,做好申报组织、材料存档及结果反馈等工作。
2.申报时间以系统发布为准,截止后不再接收补报。学员填报的《安徽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及有效证明材料由各学习中心存档备查。
3.一个学习成果只能用于申请一次免修、免考。如用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申请免修、免考理工英语3、理工英语4课程,需在同一个学期完成申报。
四、联系方式
省校教学管理科:卢梦雯 电话:0551-63657195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本专科专业课程免修、免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开教〔2022〕3号).pdf
附件2.国开教函〔2023〕14号 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一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pdf
安徽开放大学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