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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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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概况

   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审计处合署办公,配备专职干部4人,纪委办公室是校纪委的职能部门,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察审计处承担监察和内部审计有关职能。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职能相对独立,部门现有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审计处处长1名,负责部门全面工作,纪委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审计处副处长1名,主要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其他普通工作人员2名。


   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学校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情况,为党委、纪委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2、协助党委、纪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同党委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宣传教育、规章制度建设和案件查处工作。

3、负责纪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稿的起草和制发;做好纪委的公文处理(包括文件收发、传阅、催办和归档)、资料收集整理和档案管理以及印章保管与使用。

4、负责安排纪委各种会议、活动,做好会场和材料准备、会议通知、记录、编发纪要等工作。

5、监督检查学校处以上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的决议、决定情况;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处级领导干部问责工作。

6、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以及处级干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受理党的组织、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以及处级干部对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

7、参与学校对处级干部的考察、考核、评议,就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提出意见,建立和完善学校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参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审核。

8、指导党总支、支部的纪检工作。

9、接待和处理群众有关纪检监察方面的来信来访,做好纪检监察信息沟通和报送。

10、参与学校基建(维修)工程、大宗物资采购招标以及招生、考试等重大活动,实行过程监督。

1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和规定,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对学校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12、对学校(含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或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及时向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审计调查结果。配合校财务处加强财务管理,对学校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以及账务处理的正确性进行监督,定期进行审计调查。

13、负责下列事项的审计监督,并提出审计报告:(1)学校预算执行情况;(2)基建工程和维修工程;(3)领导干部和校办企业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4)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14、改革完善本部门工作机制,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15、搞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